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选知识点:契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1/04/15 10:16:45 字体:

备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早学习早准备,不打没有准备的仗,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正保会计网校为小伙伴们准备了相关的知识点哦,快来点击学习吧!

【知识点】契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

1.纳税人

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以自有房屋作股权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交换:

价值相等,免纳契税;

价值不等,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①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③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为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网校根据经济师教材,按照章节上线了63天打卡计划,每天一个精选知识点+3道精选练习题~打卡规则属于自由模式,大家可以随时开始,随时学习!

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会计爱打卡”小程序。

2021年中级经济师打卡计划

小伙伴们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呐?购买中级经济师的相关课程就可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知识点、习题与课程等内容哦!网校老师帮你抓重点、提炼考点!快去入手吧!立即购买>>

更多推荐:

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精选知识点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