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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1/05/25 10:27:06 字体:

【中级经济师 · 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一)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

根据许可使用的权利性质划分

(1)独占许可

许可使用的权利为专有使用权。

独占许可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合同对专有使用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著作权人将专有使用权授予他人的,对于发生在专有使用权范围内的侵权行为,专有使用权人、著作权人均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2)排他许可

与独占许可存在类似之处

不同:著作权人仍有权以与被许可的权利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3)普通许可

许可使用的权利为非专有使用权,被许可人仅可以自行使用被许可的权利,无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被许可人经著作权人明确授权的,可以针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二)意定许可、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根据许可是否自愿划分

(1)意定许可

以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实现,是常见方式。

(2)法定许可

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但应该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法定许可不存在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意,又称“非自愿许可”。

在满足法定许可的情形下,著作权人不享有禁止权,仅享有获酬权。

(3)强制许可

介于法定许可与意定许可之间的一种情形

适用情形——意欲获得作品使用权的使用者在向著作权人发起的合理许可请求遭到拒绝后,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请强制使用许可,并由主管部门向使用者颁发许可证。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未规定强制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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