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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点:税法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08/08 09:16:25 字体: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专业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法的概念

税和法历来是不可分割的,有税必有法,无法便无税,税法是税收的表现形式,税收必须以税法为依据。

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征收管理与缴纳活魂的法律依据。

税法的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即有关税收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税收体制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税收管理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

其次,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一系列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由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税收行政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从狭义上讲,税法指的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

最后,税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立法机关应是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授权机关(包括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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