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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08/20 10:56:42 字体:

2015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备考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一)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和征收范围

教育费附加是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来征收的,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菅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并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三)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和应纳费用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应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X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的减免

(1)对海关出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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