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师公路专业备考知识点:道路客运企业的设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01/18 10:01:52 字体:

中级经济师公路专业备考知识点:道路客运企业的设立

【试题】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企业,除应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及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外,还应具备()

A.完善的车辆通信监控设备

B.足够的货物仓库堆场面积

C.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D.一定数量的报关报检工作人员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道路客运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体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条件的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参见教材P149.

知识点:道路客运企业的设立 

(1)道路客运企业设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的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与其径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①客车技术要求: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外廊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千米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千米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千米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②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千米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③客车数量要求:经菅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菅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菅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第二,从事客遂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魂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驾驶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第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第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2)道路客运企业设立的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菅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②企业章程文本;③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⑤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廊长、宽、高等。若拟投人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⑥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②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③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④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四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菅许可证》复印件;②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廊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ffi明及其复印件;③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④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3)道路客运企业的登记。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