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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税负转嫁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04/28 14:55:29 字体:

2016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税负转嫁方式,供各位考生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前转。前转也称“顺转”或“向前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其所提供商品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的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前转是税收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遍的形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2.后转。后转也称“逆转”或“向后转嫁”,是指在纳税人前转税负存在困难时,纳税人通过压低购人商品或者生产要素进价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收转给商品或者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税负转嫁方式。

3.混转。混转也称“散转”,是指纳税人既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供应商,又可以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实际上是前转和后转的混合方式;或者一部分税负转嫁出去,另一部分税负则由纳税人自行消化(消转)这种转嫁方式实践中比较常见。

4.消转。消转是指納税人用降低征税物品成本的办法使税负从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

5.旁转。旁转也称“侧转”,是指纳税人将应负担的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者供应者以外的其他人负担。

6.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是指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人价格中预先扣除(压低生产要素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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