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答疑:进项税抵扣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10/19 09:57:13 字体:

2016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答疑:进项税抵扣问题

学员提问:老师,您好!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是为什么呢?接受,就相当于我是购买方,产生了进项税额,且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本就是增税的应税项目,为什么不能抵扣?

网校老师回复:对于讲义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产生销项税额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该如下这样理解: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下列各项不能抵扣:

1、购进货物;2、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应税服务。

所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是不能抵扣的。

感谢您对网校的支持!

相关推荐:

2016年经济师考试考场规则新变化汇总

2016年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入口汇总

2016年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网站及步骤

【好消息】先听课后付款,学费分期“免”息

2016年经济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经济师考试免费试听 经济师题库

总有一个群是适合你的!

经济师考试交流讨论群:211680756;经济师考试专业交流群:343439170;经济师考试经验交流群:246724901

【强烈推荐】关注我们的微信更快获取经济师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等信息,经济师官网公众微信号:jingjishichinaacc,欢迎添加!

经济师微信扫一扫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