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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师考试备考已开始了,零基础备考经济师的考生要及早准备。网校小编特整理了2018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考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试题】
关于我国商标注册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商标注册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
B.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可以使用
C.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易于识别
D.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权。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选项A错误。未经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是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选项B错误。法律规定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选项D错误。参见教材P315。
【试题点评】张宁老师2017年基础班第37章知识点三中涉及该考点。
网校题库第37章基础阶段练习单选第12题涉及该考点。
《2017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37章重点难点典型例题4涉及该考点。
知识点: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按照商标注册程序办理。
●继受取得:按照合同转让和继承注册商标的程序办理。
1.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
商标注册: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注意1】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
【注意2】少数必须注册的商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其他。
2.商标注册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商标设计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不含:《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如外国或者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文字等。
3.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注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审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核准: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
●发证并公告: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5.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外国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际展览会展出: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商标权的内容
1.专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
2.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人申请可以续展,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
3.转让权: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使用许可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5.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
(三)商标权的保护
1.商标侵权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2.商标的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标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不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3.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
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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