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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发票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长梦千秋 2020/06/29 17:04:04 字体:

不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再多的漂亮话,也不如做一件实实在在的漂亮事,行动永远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想永远只会在原地踏步。现在,小编要为大家整理的是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发票管理的知识内容,快来看~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

发票管理

发票根据其作用、内容及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发票管理的内容

1.发票印制管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2)了解印制发票的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

(3)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4)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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