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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广东深圳经济师考试报名和缴费时间为7月2日-7月20日,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0月30日-11月5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5年11月7日举行。为做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7日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客观题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客观题 |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深圳。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7月2日9:00- 7月20日17:00.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1),首次登录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级别要符合条件要求。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是通用的报名系统,曾在此平台上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注册。
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人员,在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所属省份时,请选择“深圳市”。其他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报考单位所属省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务必下载打印《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按照国家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材料是考后审核的重要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0月30日9:00-11月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七、成绩公布
1.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6年1月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报考地选择“深圳市”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深圳市考试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成绩公布后,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务必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核提交资料要求见附件2),由于报名统一使用国家网上报名平台,深圳市考试院没有考生的联系电话,将不再进行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考后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的考后提交报考资料预审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考资料并审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证书信息栏公布的考后提交报考资料预审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报考资料预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交报考资料预审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提交报考资料预审、证书发放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九、其他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涂。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五)2015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15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和考试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种类不变。本次教材预订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进行订购(为防范钓鱼网站,请直接输入此英文网址登录;或在网上报名时,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地址进入)具体订书时间及相关要求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上的说明为准。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3. 工作简历表
深圳市考试院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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