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沈阳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来源: 沈阳人社局 编辑: 2017/03/24 11:10:50 字体:

沈阳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一、资格考试证书补办(换发)所需材料:

1、在当地日报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一份。(遗失声明格式:姓名××参加××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编号××××,证书已遗失,声明作废。)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两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除外)

5、本人签字的《资格考试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6、换发证书的考生需将作废证书交回。

二、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

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补办(换发)时间》受理考生补办(换发)证书申请和新证书发放。

2、受理地点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二楼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咨询电话:12333.

三、新证书领取相关要求

1、补办(换发)证书的考生可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www.syhrss.gov.cn/rsks)查询证书是否可以领取。遇有急需补办或者其它特殊情况,具体可联系考试办。

2、考生领取新证书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为领取证书,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附件1:《沈阳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

相关推荐:沈阳2014年起经济师证书补领、补办时间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