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要看书+听课+做题!以下是网校给大家精选的本周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练习题,精选练习题每周一更新,快来练习吧!
1、多选题
针对海外专利纠纷的解决策略,下列属于制订应诉策略的有( )。
A、针对诉讼程序提出异议
B、进行构成侵权的抗辩
C、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
D、现有技术抗辩和提出专利权无效请求
E、提起反制性质的诉讼
【解析】
本题考查海外专利纠纷的应对。制定应诉策略:①针对诉讼程序提出异议,如原告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或者超过诉讼时效等;②进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如根据侵权判定标准,结合当地相关法律,搜集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③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如提供权利人申请专利时所做的放弃或缩小权利要求范围的陈述,通过禁止反悔原则,限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使原吿侵权诉讼不成立;④现有技术抗辩,如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使用的技术为公知技术,进行不侵权的抗辩;⑤提出专利权无效请求,对诉讼涉及的穿利权进行稳定性分析,如判定权利不稳定,可依据当地法律法规提出专利权无效或撤销的请求,令对方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基础;⑥提起反制性质的诉讼,分析对方产品是否落入到己方或关联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一旦发现对方产品侵犯己方知识产权,可在当地提起反制性的诉讼,谋求和解。
2、单选题
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 )分别确定。
A、简要说明的内容
B、基本设计
C、各个独立的外观设计
D、非相关的外观设计
【解析】
本题考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各个独立的外观设计分别确定。基本设计与其他各项相似设计均可以作为确定各自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3、单选题
美国的“337调查”属于我国海外专利纠纷类型中的( )。
A、专利侵权诉讼
B、海外展会专利纠纷
C、贸易调查
D、海关扣押
【解析】
本题考查海外专利纠纷的类型。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过程中,一旦遭遇专利侵权纠纷,势必将会花费高额的费用,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从我国企业遇到的海外专利纠纷的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海外展会专利纠纷;贸易调查,具有代表性的如美国的“337调查”;海关扣押;其他海外专利纠纷。
4、单选题
在我国海外专利纠纷类型中,以引发诉讼主体的类型来分,可以分为( )。
A、竞争对手型诉讼、NPE型诉讼和合作方诉讼
B、竞争对手型诉讼和NPE型诉讼
C、NPE型诉讼和合作方诉讼
D、市场阻止型诉讼和许可收益型诉讼
【解析】
本题考查海外专利纠纷的类型。海外专利诉讼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以引发诉讼主体的类型来分,可以分为竞争对手型诉讼、NPE(非专利实施主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型诉讼和合作方(客户、采购方)诉讼;以诉讼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市场阻止型诉讼和许可收益型诉讼。
5、多选题
下列关于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
B、每项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
C、每项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
D、为保证保护范围相对更清楚,可以使用“例如”“最好是”等用语
E、权利要求的用语应当规范,在恰当的时候使用“厚”“薄”“强”“弱”等含义的用语
【解析】
本题考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的含义是: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①要求每项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②要求每项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为此权利要求的用语应当规范,不得使用“厚”“薄”“强”“弱”等含义不确定的用语,不得使用“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接近”“等”“或类似物”等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的类似用语。
6、单选题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对于“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含义理解正确的是( )。
A、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未被概括到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应纳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B、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
C、权利要求只是确定了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仅具有指导作用
D、权利要求存在多个文本的,以最终有效的文本为准
【解析】
本题考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包含以下五层含义。(1)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权的专利文本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相关的确权行政判决所确定的权利要求为准。权利要求存在多个文本的,以最终有效的文本为准。(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来确定,而不能背离权利要求的内容。既不能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严格限定为权利要求的字面含义,只将说明书及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中含糊不清之处;也不能认为权利要求只是确定了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仅具有指导作用,而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扩展到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阅读说明书及附图所能理解的更大范围。(3)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未被概括到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放弃了对该技术方案的保护,不应纳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既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也包括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相等同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5)如果权利要求与专利说明书出现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在专利权未被无效宣告程序宣告无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专利权有效原则,以权利要求的字面含义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7、单选题
专利所要克服技术缺陷的技术方案,以及整体上属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就属于不应纳入保护范围的内容,这体现了权利要求解释的( )。
A、折衷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整体原则
【解析】
本题考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公平原则体现在解释权利要求时,不仅要充分考虑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合理界定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还要充分考虑权利要求的公示作用,兼顾社会公众的信赖利益,不能把不应纳入保护的内容解释到权利要求的范围当中。例如,专利所要克服技术缺陷的技术方案,以及整体上属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就属于不应纳入保护范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