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股份发行与回购(10.3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10/30 14:30:50 字体:

单选题

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这种收购的情形不包括( )。

A、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D、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发行与回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回购:(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属于第(3)(5)(6)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