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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预习知识点:基本要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3/26 16:51:26 字体: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8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7年审计师教材,整理的中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社会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2017年变化)

1.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应当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载明收件人。

3.审计意见。包括:

(1)指出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2)说明财务报表已经审计;

(3)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一财务报表的名称;

(4)提及财务报表附注;

(5)指明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一财务报表的日期或涵盖的期间。

如果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审计意见应当使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允反映了…”的措辞

4.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1)说明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2)提及审计报告中用于描述审计准则规定的注册会计师责任的部分;

(3)声明注册会计师按照与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声明中应当指明适用的职业道德要求,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4)说明注册会计师是否相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5.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6.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如适用)

8.项目合伙人和另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9.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

10.报告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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