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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在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当中的对记忆的要求是比较大的一科,在大量记忆的同时,很容易产生知识点的混乱,网校为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合伙事务的决议办法
▲理清楚了吗?做题实战一下吧!
经典例题:
1.【单选题】(2022)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决议规则没有特别约定。下列事项中,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甲企业合伙人为甲企业提供担保
B.改变甲企业的名称
C.转让甲企业的知识产权
D.改变甲企业的经营范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不是“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而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担保,无需合伙人一致同意。
2.【多选题】(2022)普通合伙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有( )。
A.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以财产份额出质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选项D: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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