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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时,经济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科目,往往因其知识点多、杂、细、枯燥而给考生带来记忆上的困扰。网校为大家带来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必会考点,备考先学这些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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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讲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例题·单选题】(2020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李某与王某签订3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李某儿子3年内从国外回来定居,租赁合同终止
B.赵某与家政人员林某约定:若林某负责护理的赵某爷爷去世,家政服务合同终止
C.郑某与其朋友蔡某约定:若蔡某1年内应聘到甲大学工作,郑某将其在甲大学附近的房屋出借给蔡某使用2年
D.张某与其外甥孙某于2018年9月约定:若孙某2019年考上研究生,张某将把自己的名牌自行车赠与孙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条件或成就或不成就,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期限与条件的根本区别;(2)选项ACD,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B,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例题·单选题】(2021年)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是( )。
A.孙某承诺在其去世后将生前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张某
B.李某承诺2024年10月1日赠与周某一台电脑
C.钱某承诺如果郑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郑某一部手机
D.赵某和王某订立赠与合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后生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一定会到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不一定会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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