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兔 2024/08/09 16:23:59 字体: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时,经济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科目,往往因其知识点多、杂、细、枯燥而给考生带来记忆上的困扰。网校为大家带来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必会考点,备考先学这些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考点视频】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哦!

【考点讲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发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该特定情形包括( )。

A.丧失商业信誉

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C)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选项B)

(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A)

(4)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推荐:

【精选考点】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点30个 有视频有讲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