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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事先规划好,对于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的你来说,中级经济法的备考你开始了吗?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形式你看了吗?让大家轻轻松松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形式
(1)会议形式:定期会议(章程规定)和临时会议。
(2)临时会议
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 |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②1/3以上董事提议;③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 |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 |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②1/3以上董事提议;③监事会提议。 |
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小于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长、董事不可以);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不可以)。 |
努力爬到高处不是为了让世界看到我们,而是站在顶端更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不要想“如果不可以”,从现在开始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告诉自己“我可以”。那么,在考试面前,真正的对手只有你自己!网校会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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