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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8/24 23:29:11 字体:

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学习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来学!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免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减半(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三免三减半优惠项目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三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提示: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提示:受让方在剩余年限可享受。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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