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经济法知识点:无效法律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9/18 19:41:38 字体: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无效法律行为

1.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教材案例】

(1)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不民法院不予支持。

(2)约定赠与金钱与枪支若干,其中仅赠与枪支的部分无效。

2.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②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注意】相对通谋虚假而言,恶意串通未必有虚假意思表示,且后者以损害第三人为认定要件。

④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3.无效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法律行为,自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正保会计网校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全面招生!全新推出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程,学员可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考试通过更有保障!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