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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10/26 18:10:13 字体: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要努力哦!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备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们,快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整体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如企业买入一项期权,企业直到期权到期日仍未行权,那么企业在合同权利到期后应当终止确认该期权形成的金融资产。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资产部分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部分,除此之外,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整体:

(1)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一项利息剥离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的权利,但无权获得该债务工具本金现金流量,则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的利息现金流量。

(2)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全部现金流量90%份额的权利,则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这些现金流量的90%。

(3)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权利,则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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