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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明日后悔,不如今天努力。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学习下,相信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一)双务有偿合同
1.与一般的双务合同不同:保险责任是否履行不确定
2.与一般的有偿合同不同:可能因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无须承担保险责任,也可能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的保险金或赔偿金的数额大于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
(二)射幸合同
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具有偶然性。
(三)诺成合同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要约),经保险人同意承保(承诺),保险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四)格式合同或附和合同
1.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设定免责条款的,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生效”。
2.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五)最大诚信合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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