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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分类(5.2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5/29 11:14:30 字体: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分类(5.29)

公司分类

  公司分类:按责任承担不同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

  我国的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按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分,资合公司,人合公司,资兼人合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区别:设立方式不同(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股份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仅作了50人以下的上限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组织机构不同;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

  按公司组织关系不同分,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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