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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情形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2)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3)代理授权不明;
(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
(5)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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