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清偿债务与公告终止
清偿债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提示:(1)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在解散时不需要清算;(2)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在解散时应当清算。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