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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证券交易中的限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26 13:38:01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券交易中的限制

发起人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监高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离职后6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该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
【补充】证券公司包销购入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5%股东  
1.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P188) 1.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限制;
2.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该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小额增持6个月锁定
证券从业人员 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出审计、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机构人员 为股票发行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为上市公司 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1)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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