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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6/12 13:49:00 字体:

为帮助大家可以更好的备战2019中级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特从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答疑精华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是( )。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董事长任命

C.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提问:

请帮忙总结下监事会主席和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我记得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方式不一样,有章定的,有指定的,有选举的。

回复: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公司: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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