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6/20 15:33:16 字体: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经过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总结的学习,不知不觉你就提高很多。大家可以通过每天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为考试加分!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解释】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 新颖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属于现有技术;

(2)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当有一天你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候,你会谢谢现在如此努力的你。所以,只有不断努力,才能遇见更好的未来!

相关推荐:

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各章节高频考点汇总

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私教直播班方舟老师课程免费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