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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特别项目税收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6/20 15:55:43 字体: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米。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坚持往往最为重要!加油,伙伴们!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在线学习,让你轻松备考!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特别项目税收优惠

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应纳税额抵免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加速折旧(1)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提示1】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提示2】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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