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7/25 17:01:14 字体: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米。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坚持往往最为重要!加油,伙伴们!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在线学习,让你轻松备考!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及用途

(1)记账联,作为销售方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税凭证;

(3)发票联:作为购买方记账凭证。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10万元内区县税务机关审批
100万元内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1000万元及以上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注意】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4.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

(4)除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让正保会计网校陪伴你,高效备考,坚持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总结,大家要坚持学习哦!

相关推荐:

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各章节高频考点汇总

2019年中级考生必备!历年中级会计试题及答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