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有什么好方法可以顺利通过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小编的答案是:坚持。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希望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让大家成为中级备考小飞人,快快来学习吧!
优先股
1. 优先股的定义: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优先权利、相对优先于一般普通种类股份的股份种类。
优先权: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优先,但是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限。
优先对象: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但是次于债权人。
2.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股息可固定也可浮动;即便固定,各年也可能不同。
(2)权力优先:利润分配优先;剩余财产清偿分配优先。
(3)权利范围小: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条款具有表决权。
3. 优先股的种类
(1)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2)强制分红优先股与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3)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4)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5)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6)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2014年《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
①每股票面金额100元;
②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优先股;
③上市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应当是: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强制分红优先股;累积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
4. 优先股的特点
(1)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
(3)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
(4)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5)可能给股份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这条路上,正保会计网校为你带来中级会计考试新鲜的考试资讯和专业的师资团队,为你的备考之路保驾护航!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