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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个人独资企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11/13 09:22:17 字体: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起航,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会计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该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提问:

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表述错误不理解?既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就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啊。

回复:

个人独资企虽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本并不足以保障企业债务的清偿能力。实质上,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最终由投资人承担。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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