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无效的法律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12/09 15:25:00 字体: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想要在2020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当中顺利通过,一定离不开学习、复习和练习。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无效的法律行为

1. 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行为。

(2)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3. 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产生如下后果:(1)恢复原状;(2)赔偿损失;(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偿还第三人。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及答案

没有教材也能学习!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学员都这么学!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三门考试科目应该先学哪一个?

我猜你想要一份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入门教程 给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