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仲裁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12/10 11:41:42 字体:

今天的成功是因为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依赖于今天的努力。成功需要一个过程,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仲裁概述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当事人协商和解;

(2)有权机关进行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3)仲裁;

(4)诉讼。

(一)仲裁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提示】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 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提示】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不能提请仲裁情形: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 不适用于《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及答案

没有教材也能学习!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学员都这么学!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三门考试科目应该先学哪一个?

我猜你想要一份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入门教程 给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