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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方法可以顺利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那就是学得比别人早、学得比别人好!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让大家成为中级备考小飞人,快快来学习吧!
第一审程序
1. 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提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普通程序VS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 | (1)程序:7日内立案→5日内通知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5日内发送原告 【提示】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开庭且公开 【注意】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①涉及国家秘密;②涉及个人隐私;③法律另有规定;④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链接】仲裁是开庭不公开。 |
简易程序 | (1)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2)程序:口头起诉,独任审理,可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不受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的限制。 【提示】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简易程序可以转为普通程序。 |
【提示】不适用简易程序:
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②发回重审的;
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④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⑥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等。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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