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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世上无天才,高手都是来自刻苦的练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在你每天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的学习下,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
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
票据 | 对象 | 起点 | 时间 |
需承兑:商业汇票 | 出票人、承兑人(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 到期日 | 2年 |
见票即付:商业(银行)汇票、本票 | 出票人 | 出票日 | 2年 |
支票 | 出票人 | 出票日 | 6个月 |
追索权 | 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 | 6个月 |
再追索权 | 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 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日 | 3个月 |
【提示】
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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