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2/25 11:50:41 字体: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合同的具体规定。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等。

(2)依合意成立的无名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属有效。

【提示】:

在无名合同因当事人意思不完备而出现纠纷时,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常见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保管合同。

(2)赠与合同、质押合同等属于诺成合同。

3.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提示】我国法律上的要式合同主要有:

银行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及答案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装备还不全?拥有这些在出发!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