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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3/04 10:57:58 字体: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提示】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法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2.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3.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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