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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3/09 14:09:13 字体: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

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6)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3.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4.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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