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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限制证券交易的行为
发起人 |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
董、监、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
上市公司董、监、高及5%股东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该公司所有(禁止短线投机交易操纵股价)。 【提示】证券公司“包销”购入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
证券从业人员 | 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 |
出审计、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机构人员 | 为股票发行 |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
为上市公司 | 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 (1)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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