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4/14 17:31:42 字体: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1)委托收款背书

如果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权利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
记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责任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2)质押背书

概念指为担保他人之债权的实现,票据权利人在票据上为了对债权人设定质权而进行的背书行为。
款式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
【提示】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担保)”。
效力依法实现质权时,行使票据权利: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无效被背书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处分权:再行转让背书或质押背书,背书无效。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各地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你与中级会计职称学霸的距离 只差这四点学习建议

【学员说】网校考生自述中级会计备考秘籍 >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