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4/26 18:31:21 字体: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外出经营:应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提示】未报告的,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非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5.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6.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提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19中级会计职称通过率仅13%?2020怎样学习才能上岸?

中级会计经济法条背不过?必背法条 拿走去背!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