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1)中止的概念
——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完成之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①不可抗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中止的效力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