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请向着目标继续努力吧!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赶快打卡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知识点:扣除项目的范围
1.成本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不得扣除 |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
发生当期扣除 | 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4.损失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准予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提示】转出的进项税可作为存货损失准予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
自然灾害 | √ | √ |
非常损失 | × | √ |
5.其他支出
指企业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扣除。
别忘了,在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这条路上,网校始终做你的引路人、你的影子,陪跑你的2020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中级会计职称考前点题密训班上新,五大课程抢分火力全开!快来学习>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