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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请向着目标继续努力吧!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赶快打卡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吧!
知识点:经济法主体-分类
分类 | 主体举例 | ||
根据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 宏观调控法主体 (间接引导) | 调控主体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 |
受控主体 | 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社会团体等 | ||
市场规制法主体 (直接规制) | 受制主体 | ||
规制主体 |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 ||
【提示】主体地位不是平等的,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是主导者。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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