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10/10 10:30:53 字体: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中止事由发生之前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
中止事由存续期间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中止事由消失之日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其他障碍①【无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没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被人控制】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预测

考友聚有料: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场百态&考试难度分析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零基础、上班族预习建议来啦!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