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11/03 15:27:59 字体: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

1.会议召集与主持①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②董事会不能/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通知/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年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临时提案权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②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预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看!网校学神亲授备考技巧!围观百分/高分背后的秘密!

【中级查分反馈】网校学员来报喜啦!中级就要这样学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