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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12/23 16:25:31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的学习离不开日积月累,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链接】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退伙

情形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当然退伙当然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当然退伙当然退伙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当然退伙当然退伙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然退伙当然退伙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退伙并不必然
资格继承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无需考虑行为能力和其他合伙人是否同意】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不一定能取得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要考虑行为能力和其他合伙人是否同意】
责任承担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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