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无效法律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1/02/24 16:39:52 字体:

备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无效法律行为

无效法律行为,是指虽已成立,但欠缺我国民事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法律行为固有效力的法律行为。

(1)无效法律行为包括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②通谋虚假表示而实施的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注意】相对通谋虚假而言,恶意串通未必有虚假意思表示,且后者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认定要件。

④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中级报考答疑专栏】你的问题 报考政策答疑老师回复啦~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教材结构、命题特征分析及备考策略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PK中级会计经济法 高达70%相似度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