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仲裁协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1/03/11 17:15:21 字体:

备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以及在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5.仲裁协议的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中级报考答疑专栏】你的问题 报考政策答疑老师回复啦~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教材结构、命题特征分析及备考策略

2021怎么一次拿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窍门Get>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